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E1座16层
电话:010-85187877
传真:010-85187867
基金理事会:基金理事大会是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基金重大事项由全体基金管理人协商决定。
风险控制委员会: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基金的四名以上普通合伙人和项目组成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为通过。
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行业内人士(投行,风控,法律,财务等方面的资深人士)组成。